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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2023-07-07 18: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21121日至12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332日至62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市信访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和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扛稳抓牢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信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宝华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县级干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履行第一责任,副组长实行“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分管科室的巡察整改工作,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级调研员桂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印发《中共许昌市信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三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3个方面79项整改措施,根据巡察整改持续推进情况实行整改台账动态管理。局党组按照政治巡察要求,把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党建理论学习教育、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信访制度改革、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制定修订的相关文件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对市委书记点人点事的两项问题专题组织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自查剖析。

(三)注重整改实效。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坚持分类整改,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到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坚决纠治“四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举一反三,研究制定修订系列文件,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升机关党建质量。提升拒腐防变意识,一体推进“三不”,强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履行好信访部门核心职能,推动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和整体工作开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巡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信访局党组认真对照委巡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整改落实。

(一)党组核心作用凸显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局全体市管干部积极参加全市举办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并组织专题研讨2次,党支部书记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参加局机关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实现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全覆盖。二是完善《许昌市信访局“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11次,均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印发《2023年市信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意见》,今年以来,组织开展5次中心组集体学习,其中2次进行了学习研讨。三是局党组会前向派驻纪检组报备议题清单,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会同派驻纪检组检查“第一议题”执行情况2次。2021年、2022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出现错误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五是健全完善了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印发了《2023年市信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意见》,做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2.关于“破解信访难题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许昌信访工作实际,深度谋划2023年工作,明确了全年“11356”的施工路线图:以“贯彻二十大、落实新条例、开创新局面”为主线(一条主线),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全年信访工作的首要任务(一项任务),组织开展京省访治理、重复信访积案治理提升年、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涉法涉诉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行动(五项行动);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狠抓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持续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零上访” 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进百家门访百家事解百家忧”、“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六个活动);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和信访部门推动作用,构建“五位一体”信访工作格局;深入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开展信访干部能力提升活动,真正锻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新时代信访干部队伍,实现“信访部门高水平建设、信访问题高效能解决、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三个目标)。二是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基础工作的意见》,从加强源头预防、强化排查化解、畅通信访渠道、强化问题解决、压实工作责任五个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基层信访基础,提高基层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定《2023年许昌市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许昌市月研判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信访稳定月讲评专项排序计分规则》,“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信访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3.关于“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有温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到来访必登,针对“来访事项线上线下双台账管理”问题,3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规范了来访接待办理工作,修订完善的《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接访工作规范》,热情接待每一批来访群众,认真办理每一起来访事项,确保做到了来访必登。初访办理:1.对群众反映利益诉求类以及意见建议类的初次来访,规范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并转交相关地方或单位办理;2.属纪检监察类的来访,直接引导来访人到市纪委监委接访窗口反映重访办理:1.对群众反映利益诉求类以及意见建议类问题:属责任单位已出具明确处理意见且在复查申请期限内的,告知来访人应申请复查,不再进行登记;属于处理意见不落实的,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并转交相关地方或单位办理;属处理意见不明确、答非所问等情况的,录入信访信息系统转交相关地方或单位办理2.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方面的来访,由复查复核办公室登记、接待、办理;3.属纪检监察类的来访,直接引导来访人到市纪委监委接访窗口反映;4.属涉法涉诉问题的来访,直接引导来访人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不再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对驻京驻郑值班人员管理,制定了《驻京驻郑信访值班人员管理制度》《驻京驻郑信访值班工作考评制度》,加强在京在郑值班人员日常在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两个一律”等工作纪律约束,确保不发生拦访截访问题。

4.关于统筹全市信访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制定下发《许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研判例会制度》,聚焦城乡建设、问题楼盘、劳动社保领域突出问题,每周排查梳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和重大信访突出问题,提交市信访联席会议研判化解。今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研判会22次,研判疑难复杂案件110余起。二是强化“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化解稳控责任,制定《许昌市“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协调化解问责办法》,实行“人、事、户”同时交办,做到三方同责,杜绝推诿扯皮、人员失管漏管现象发生,今年以来及时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197件。三是发挥好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修订完善《许昌市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实施细则》,不断提升乡镇(街道)信访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促进了信访问题在家门口及时就地化解。今年以来,全市乡镇(街道)共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1416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873起。四是化解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针对城乡建设领域问题楼盘信访高发问题,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推动市住建部门牵头开展问题楼盘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5.关于落实“最多访一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初信初访办理,落实首接首办责任,把工作重心放在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上,最大限度实现最多访一次,对所有信访事项全部按照业务办理工作规范及时登记、转办交办、跟踪督办,确保问题一次化解到位,今年以来,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全部达到100%,一次性化解率达到了91.92%,居全省第一方阵。二是加大重复信访事项化解力度,制定《2023年全市统筹督查工作意见》,对赴京到省多次重复上访信访事项和中央联席办交办的重点案件和访(信、网、电)投诉大户,采取发函督办和实地督办的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压实工作责任,使信访事项妥善化解,人员得到稳控,今年以来,全市信访事项重复信访率下降了2个百分点。三是加强对初次网上信访办理的监督指导,3月底对今年以来初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抽查,整改问题并在第一季度通报中进行点评并提出具体要求,进而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减少重访发生。今年以来网上信访一次性办结率达到93%以上,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6.关于“信访案件化解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提升年”活动,对中央、省联席办交办的重信重访信访积案中办结后回流(107起)案件继续化解攻坚,以案结事了、人员稳定为标准,切实做到减存量、防增量,进一步推动我市信访总量下降。二是建立网上每天巡查制度,对一、二批回流案件及时与网、信、访三业务科室对接,做到当日发现、当日办结、当日清零。三是对中联办交办的第三批568件重复信访事项,一案一案研究,一案一案化解,现已化解449件,化解率达79%,超出省二季度达到60%的目标。四是每周对县(市、区)区进行督查,重点对县级领导包案情况、案件推进情况抽查,及时汇总问题,督促属地做好人员稳控和问题化解工作。

(二)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发展质量不高,“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7.关于“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两支队伍”作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信访局和市直相关单位落实手机APP报送信息工作。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于3月24日组织召开各县(市、区)信访局分管副局长、接访科长和信访信息员参加的接访业务培训会,对信访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及时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情况,调整了全市信访信息员队伍。每天对纳入信访信息报送范围的京省市访进行比对,并定期通报情况,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二是5月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保密工作承诺书》,汲取柴某信访事项问题教训,加强对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教育,强化对群众信访举报材料管理,做到保密、安全、规范,对无故泄露信访人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责任。

8.关于“履职尽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复查复核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一案一研判”工作机制和《河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程》《河南省信访事项听证工作规程》工作要求,对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三天内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研判,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查,10天内向信访人出具受理告知书,30日内办结完毕。今年以来共召开复查复核案件研判会20次,已受理的14起复查复核案件已办结10起,4起案件正在办理中。二是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召集县(市、区)复查办工作人员对《行政复议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自学和集中授课等方式系统学习,提高复查复核战线同志的法律业务能力。截至目前,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次。5月19日市复查复核办组织《信访工作条例》和《河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程》《河南省信访事项听证工作规程》知识竞赛活动。三是主动预防和减少行政诉讼类问题发生,对有可能进入到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案件提前介入,要求各县区每半月上报一次工作信息,提前分析研判,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杜绝行政应诉类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5月中旬,邀请省复查复核委领导实地督查长葛市张某某信访复查案件,高位推动案件化解;同时市复查复核办针对近期受理办理的崔某某、闫某某信访复核案件进行实地调研,理清案件脉络,精准交办委托单位,依法依规办理。

9.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各业务科室按照制定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对所有信访事项实行清单化、闭环式办理,优化信访事项处理流程,对每一件信访事项形成受理、转送、办理、答复、回访、满意度评价等各个环节工作闭环。同时,加强案卷管理,做到一案一档、规范归档。全过程督导指导,抓好与信访群众、下级信访部门、办理单位良性互动,通过温馨互动、严格管理、科学指导,不断提升信访事项办理的质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10.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等制度规定,明确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监督检查,局机关纪委配合派驻纪检组,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严格通报问责。今年以来在“春节、五一”等假期期间组织“四风”专项检查2次,加强节假日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由被动等待问题线索变为主动发现问题。三是关于驻京信访工作组违规长期借用警车等问题,借用车辆已于2022年1月归还借用单位,市纪委监委已立案调查。

11.关于“办公用品采购无序,虚列开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局机关后勤、财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采购法》《政府采购条例》《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府集中采购标准的通知》《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严格按照规定采购办公用品,切实增强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加强管理,修订完善《许昌市信访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择优、定点确定供货商5家,每次集中采购物资前货比三家,实行专人采购;建立了办公用品领取登记本,实行专人保管、按需签字领取办公用品,有效避免廉政风险漏洞。三是针对虚列办公支出8.36万元问题,系重要敏感节点、节假日加班值班人员产生的误餐费用针对该问题,修订完善《许昌市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报销各类办公支出费用,杜绝虚列办公用品虚列开支问题的发生。

12.关于“公车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查实的卡外支付私车加油费1.33万元,相关人员已经退还到位。二是修订完善《市信访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从驾驶员管理、车辆用油、车辆维修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机关公务车辆加油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车卡合一,严禁交叉使用,坚决杜绝私车加油问题。三是对时任分管后勤工作的党组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对时任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13.关于“违规发放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查实的违规发放津贴2.42万元,已责令相关人员退还到位。二是修订完善《许昌市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局财务人员管理,严禁向借调人员发放信访津贴。三是对时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党组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对时任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大额支出未列入“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许昌市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尤其是大额采购全部纳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确定。财务支出实行经办人、审核人、分管负责人联审制度。二是对局党组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提前向局纪检组报备,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

15.关于“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财经纪律、财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技能,对各类票据严格审核,规范支付,凡是不按要求、不合标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二是落实财务支出审核制度,所有支出应由经办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三级审核把关签字方能支出

16.关于“印鉴更换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2月份已更换,下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管理,主要领导调整后,及时按要求更换单位法人印鉴。

(三)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方面

17.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严格按照《许昌市信访局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局党组会议杜绝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议现象,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凡局党组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并形成决议二是增强斗争意识,发扬斗争精神,针对存巡察发现的“四风”问题逐一整改,对驻京驻郑劝返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逐一制定防范措施。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局机关签到考勤、公车管理、办公用品采购使用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每月、每季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制定《许昌市信访局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借调管理借调人员。四是持续做好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重新重发多发问题,落实初信初访首接首办责任,提高求决类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有效减少重信重访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全市信访事项重复信访率下降2个百分点。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认真问题,3月29日局党组专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逐一剖析存在问题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以案促改’浮于表面,不深不实”问题,认真学习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细则》,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研讨等形式,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提高警示教育实效。“铺张浪费严重”问题,严格落实《许昌市信访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按需签字领取办公用品,严格控制使用数量。制定《许昌市信访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制度》,杜绝浪费现象发生。

18.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治监督。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专门召开组务会,进行自我检视,剖析问题根源,通过列席党组会议10余次、多次与班子成员谈话谈心、查阅文件、信息、通报等方式,推动市信访局党组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日常监督,跟踪问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派驻纪检组每周到市信访局走访,了解信访干部履职情况、工作作风、精神状态等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个别工作人员涉嫌失密、泄密等问题,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督促单位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监督执纪的常态。三是明确派驻监督工作职责,跟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派驻纪检组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派驻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派驻监督的目标、范围、内容、方式等;同时印发《工作提醒函》,明确派驻纪检组需要参加的会议、传阅的文件、资料等。派驻纪检组通过受邀参加市信访局的党组会议,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流程及重要业务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我市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规范进行。四是开展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摸清底数,开展“以案促改”。对市信访局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摸排,要求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也结合职责分工,对照“三个聚焦”和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剖析查摆、自我检视,通过举一反三,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效果。五是纪检组长上党课,教学相长,强化责任担当。派驻纪检组集中组织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基础上,纪检组长就“学习《问责条例》,强化责任担当”为主题上党课,强化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进一步增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的意识。

19.关于“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成立机关党委纪律委员会、补选机关党委委员,将原有的5个党支部整合成为3个支部。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以“五星”支部创建为主线,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主业主责,探索“党建+信访”模式,建立健全“党委推动、支部带动、党员先动、党群联动”工作机制,有力保障创建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三是落实党建责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从严做好党费收缴。高质量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坚持每月印发党建学习活动清单,推动党建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有效落实。

2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走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每人每年至少讲党课1次。3月24日,市信访局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宝华以“弘扬延安精神做新时代的弄潮儿”为题,为局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专题党课。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记录,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记录要求,做到记录规范有序、内容真实全面。三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3月29日召开的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兰考标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党组成员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局党组成员相互批评既真点问题、又点真问题,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1.关于“党组织选人用人职权履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许昌市信访局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按要求把握任职资格条件,提升选拔质量。5月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进行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许昌市信访局党组议事工作规则》,确定考察对象和研究拟任职务分别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向局派驻纪检组报备。三是干部任免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对人选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由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双签字,确保提拔的干部清正廉洁。四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强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了解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22.关于“选拔任用程序倒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注重组织人事干部素质提升,把握干部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许昌市信访局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落实任前公示5个工作日的要求,切实履行选任主体责任,落实好选任工作。二是对时任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提醒谈话,对时任办公室主任批评教育。

23.关于“三超两乱”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许昌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许编[2023]34号)文件要求,对局属事业单位核定职数配备干部。二是5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对照局“三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批复文件设置机构、配备干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同时废除《关于周少锋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许信党组[2020]6号)文件,许昌市来访接待中心设置问题和周少锋、徐万春两名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已解决到位三是严格落实《许昌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室文[2019]42号文),将许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职责调整至市信访局内设科室督查科负责,工作人员由督查科管理,不再单设联席办,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工作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市信访局党组聚焦政治巡要求,坚持把巡整改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持续巩固深化市委巡察整改成果,服务保障推进重复信访积案专项治理、“零上访” 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创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进百家门访百家事解百家忧”、“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重要敏感节点期间信访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为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在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上下功夫,切实履行核心职能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担当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忠诚履行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项职责使命。持续开展“进百家门访百家事解百家忧”活动,结合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巡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即知即改、真改实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下功夫,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种好管党治党“责任田”,持续正风肃纪,将“三不”一体推进要求传导到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防腐拒变“免疫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进一步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机关党的建设水平。严格落实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有效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有机融合。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打造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干部队伍。

(四)进一步在巡察整改质效上下功夫,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改革为要的鲜明导向,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发扬钉钉子精神,下大力气破解制约信访工作健康开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不断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开新局,为着力打造经济强市、创新强市、开放强市、文化强市、生态强市,努力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水平、人民群众高素质,全面开创许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965936;邮政信箱:许昌市东城区建安大道东段1516号,许昌市信访局,邮编461000;电子邮箱:xcsxfj@126.com

 

 

                         中共许昌市信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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