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许昌市信访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行政机关。

【负责人】       吕宝华

【办公地址】     许昌市东城区建安大道东段市委综合楼5号楼西配楼

【联系方式】     0374-2965936

【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主要职责】:
   许昌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机关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许昌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承担许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行政、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和会务安排、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文印收发、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调各业务科室的工作;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信访值班工作;承担重要会议期间及敏感节点信访工作保障任务;承担驻京驻郑信访工作站的行政职能。
    (二)调研(宣传)科。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机关公文、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市信访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信访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信访数字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意识形态、信访宣传、新闻发布、信息、舆情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三)人民来信与建议征集科(许昌市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受理群众来信,综合分析来信情况,筛选重要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建议,收集研判社情民意。
    (四)接访联络科。负责群众来市上访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和督办;负责维护来访接待大厅及周边信访秩序,处置突发信访事件;负责协调配合职能部门接待处置特定群体来访工作;承担驻群众来访接待大厅有关单位及律师接待窗口、社会心理咨询服务窗口的协调和服务工作;综合分析来访情况,排查不安定因素,做好超前工作;对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来访接待工作。
    (五)督查科(许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检查指导全市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在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履行“三项建议权”,落实“三个一”工作机制;督查督办赴京省涉访事项,协调处置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事项;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全局业务科(室)的督办工作;承担许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复查复核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接待、受理、办理群众到市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督办群众反映基层不按规定受理办理和复查复核意见不落实的信访事项;组织评议、评审疑难复杂复查复核信访事项;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许昌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网络信访科。指导全市网上信访工作;负责办理省投诉受理办公室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受理办理群众通过网络、固定电话、手机短信、领导电子信箱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负责网络安全和网络保密工作。
    (八)许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负责我市来访人员接待工作,做好我市赴外地上访人员的劝返、协调等工作。协助机关做好信息化有关工作。